根据最近公安部5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八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灭失或者因故不在我国境内道路上使用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
车不在了办理报废手续如下可以到车管所申请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当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有关灭失证明机动车报废需准备的材料1机动车行驶。
对于个人名下找不到的报废车,要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到相关部门开具机动车灭失证明如果是因为自然灾害导致的车辆损害,需要到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开具灭失证明如果车辆是因为失火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害,需要到当地的公安消防部门。
基本上从车主申请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开始,差不多只需要3~5个工作日左右,车主就可以成功的解除自己名下的其他车辆了机动车申请注销登记情况1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2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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