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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车辆报废点(附近车辆报废点地址查询)

  今天早上8点30分,市民陈女士将一直闲置停放的踏板摩托车送到解放街道办事处的摩托车综合回收点进行报废。

  

  市民陈女士在2003年的时候购买了一辆踏板摩托车,但近几年因为上班地点和居住地相距不远,所以平时都是步行上班,摩托车一直闲置停放没有使用,今天因为在解放街道内有设立摩托车回收点,陈女士就把摩托车推过来报废了。

  据了解,从今天起,解放街道辖区内交警中队和城管中队将联合执法,每周五定点在街道内设立一个摩托车回收报废点,市民如果有摩托车需要报废的,可以在每周五工作时间前来申请报废。

  

  就在采访时,记者看到解放街道城管中队的几名队员推着一辆废旧的摩托车过来,据执法队员介绍:这辆摩托车是一直停放在街道停车棚内的。

  

  从早上8点30分到9点30分,短短一个小时,就有7辆摩托车由车主前来申请报废。嘉兴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解放中队指导员周亮表示,从7月1起到8月底,嘉兴市交警部门将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对于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进行年检的车辆将进行强制报废。

  

  嘉兴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解放中队指导员周亮:

  我们到社区发了公告之后,社区有这么一个反馈:很多老百姓不知道怎么报废,不知道程序,所以我们跟他们城管执法局联系设立这么一个临时的办公点,短信群发给他们车主后,到这里来临时办。

周警官表示:

  前来申请报废的车主必须要将车带过来,再携带好二代证、摩托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号牌,但往往因为有很多摩托车长时间没有使用,行驶证或相关证件已经丢失,像遇到类似情况,交警要进行现场审核。

记者提醒:

  摩托车车主,要申请报废的摩托车绝对不能开到报废点,要么进行施救,要么推行。但如果是解放街道辖区内的市民有摩托车需要施救的,可以向所在社区进行反映,由社区通知城管来帮助施救。

  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解放中队副中队长殳志峰介绍:

  还有车主如果车子停在家里坏了,没有能力弄过来,那我们就安排车子帮助他们拉过来,集中在一块,让交警处理掉。

解放街道摩托车回收临时点,

设置在解放街道办事处一号楼一楼113办公室,

上班时间是每周五早上8点30分到11点,

下午2点到5点。

解放中队摩托车回收点工作电话:82316761

  相关信息

  为了加强摩托车管理,严厉整治两轮及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从7月至8月底,嘉兴市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查处哪些摩托车

  交通违法行为?

涉牌涉证(含无牌无证、伪造变造牌证、使用伪造变造牌证、使用他人牌证、故意遮挡污损或未按规定安装号牌);

逾期未年检、未投保交强险、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载人的;

驾驶报废、拼装、改装摩托车上路行驶的;

酒后(醉酒)驾驶的。

  

  实行“四个一律”

从2017年7月1日起至7月31日,是劝导管理阶段;

从8月1日起至31日,是集中整治阶段,

从严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对查处的摩托车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实行“四个一律”。

  对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伪造、变造牌证,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的,一律行政拘留;

  对驾驶报废、拼装摩托车上路行驶的或醉驾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无号牌车辆上路的,故意遮挡号牌的、污损号牌以及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律记12分。

  逾期未年检或使用他人牌证的,一律扣留摩托车。

  

  摩托车检验业务

  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车主主动自行参加检验的摩托车,另一类是交警部门路面执勤执法查扣的摩托车。由嘉兴市嘉安摩托车检测有限公司上门定期开展检验,摩托车所有人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检验、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车主凭车辆行驶证、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就近到交警(大)中队窗口签注行驶证有效期,交警大队、中队指定人员在综合应用平台“机动车查验”→“核发检验标志”→录入检验机构名称、保单日期→“业务受理”→“证件打印”(签注行驶证检验记录)→“业务归档”。

时间和地点安排

每月共计18天,14个检验点开展上门检验业务。

  

  工作时间为早上8:30分开始至下午14时结束(视检测量延长服务时间),一、二、三大队遇国定假日推迟到下一预定时间,如天气原因如暴雨等全部检验点暂停检测。

  摩托车回收报废

  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车主主动自行要求报废回收的摩托车;另一类是交警部门路面执勤执法查扣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摩托车(达到使用年限、连续三个周期未检验)。由嘉兴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委托各交警中队开展摩托车回收代收业务,车主可以就近到辖区交警中队申请摩托车报废,申请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号牌、登记证书等材料,填写《报废摩托车委托办理承诺书》,车辆和材料由各交警中队代收并做好登记,回收服务中心每月定期上门回收办理,交接时填写清单,回收企业确认车辆后,出具《机动车回收证明》和回收发票、注销证明和30元报废补助统一通过快递邮达车主,此模式不需车主往返多次。

时间和地点安排

每月共计18天,14个回收点开展回收业务。

  

  回收中心在市区设立2个摩托车回收网点:嘉兴市南湖区新凤路1098号1幢1楼办证大厅(中石油曹庄加油站南2公里),车主可直接拿《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回收报废发票;嘉兴市南湖区甪里街吴泾路口8号(东大营向东200米,原嘉化集团旧址)(回收证明需邮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回收中心直接面向摩托车人开展上门回收服务,车主可自行与回收中心联系上门回收事宜。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5:00咨询电话:82301528,13666797919监督投诉:83152596,83152592。市本级业务联系电话:13355737375 徐品军,回收服务中心拖运车辆车牌号:浙F016WM,浙F273WB福田萨普皮卡。

  来源:嘉广集团交通经济频率

  记者:欢欢

  编辑:思悦

  实习编辑:小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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